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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斯可谓是语出惊人。
变法,历届以来极其困难。
尤其是礼法。
若是以前,需要修改数百年来老祖宗定下的规矩。
不单单是朝廷上下不允许,就是老百姓,恐怕也很难接受。
但是现今的九州不同了。
受到地球文化的侵袭,思想变了,观念也就变了。
在新的观念的冲击之下,变法,恐怕是现今最好的办法,也是最好的时机。
只是需要变到什么程度,难道真的像李斯所说,几乎摒弃儒家文化吗?
第一个反对的,竟然是韩非子。
要知道,历史上,大秦经历过两次变法。
第一次是商鞅主导的。
而第二次,便是昭武在位的时候,韩非子所主导的。
而现今的大秦律法,便是韩非子主导的法治体系。
“法,乃是国之根本,现今的法律,经过数十年的验证,证实了现今法律的强盛,并适用于我们大秦的国情。微臣认为,此时不是变法的最好的时机。应当完善法律体系,循序渐进。儒家文化,根深蒂固,得到百分之八十之多的认可,所以,儒家文化,不应被摒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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